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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信委下发报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创新快报的通知

政策来源:山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1-08

适用地区:山东省

浏览量:2733

关键词:

涉及项目 >>>>>>>>>>>>

  •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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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企业资质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申报时间:2019.05.13-2019.05.28

主管部门:工信部

关于报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创新快报的通知

 

鲁经信技函字〔2015〕2号


各市经信委、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为全面了解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和工作情况,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请组织做好2014年技术创新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快报报送

(一)企业注册报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不含青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登录山东经信网(http://www.sdeic.gov.cn/)首页,点击导航中“办事平台”中“检测报送”中的《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快报管理系统》,或登录山东创新网(http://www.ctisd.com/)首页,点击重要导航中《技术中心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2014年全年数据。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还应对2014年技术创新工作,尤其是取得的重大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不少于1500字),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center37@163.com。

(二)2014年新认定的山东省第二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登录以上网址先申请注册,经县(市、区)、市级经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省直单位由省经信委审核)确认后,登录填报数据。

二、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这次年度快报工作,认真做好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注册确认、报表审核以及统计分析,于1月20日前完成本市的网上报表审核报送工作。企业技术中心的快报情况,将作为年度技术中心评价依据。对不按时上报或不报的企业,省经信委将视为自动放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要稳定分管人员,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快报数据真实有效,保证全省数据报送质量。

联系人:王冕、张永君、王鹏

电话:0531-86079964、86930077、13011729996

 

 

山东省经信委

201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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