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关于申报2017年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快我市科创中心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管理水平和孵化能力,营造我市科技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我局将于近日组织开展2017年济南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到2017年4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级孵化器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具体形式可包括科技创新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
2、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有一支专门的管理服务队伍;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县域孵化器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70%以上;
4、具有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在孵企业提供商务、融资、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5、从事科技创业企业孵化工作1年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县域孵化器15家以上);
6、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2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7、用于支持在孵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不少于50万元,并与各类投资和担保机构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8、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9、建立入孵企业选择和在孵企业毕业与淘汰机制。
(二) 市级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个月;
4、企业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得超过300万元;属迁入企业的,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和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
5、企业租用孵化器孵化场地,研发办公用房一般不高于1000平方米,厂房、中试基地一般不高于2000平方米;
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范围,或符合本市经济发展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
7、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三、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二) 孵化器建设可行性报告
(三) 附件:
1、申报主体关于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请
2、孵化器的法人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孵化器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4、孵化器机构设置与相关管理的文件复印件
5、孵化器管理人员情况表及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
6、 创业导师个人信息情况及汇总表
7、在孵企业名单和营业执照、入孵协议复印件
8、在孵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拥有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上年度资金使用说明
10、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创业服务体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孵化器内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名录
12、成功孵化案例介绍(2-3个)
13、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出具资产负债简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特别注意事项
如申报孵化器单位原本为众创空间或其同一经营主体下有众创空间,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同一主体下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在孵企业必须严格分开,不能将众创空间的入孵企业作为申报市级孵化器的在孵企业。相关单位申报时,在纸质申报材料中列出孵化器在孵企业名单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入孵协议等),同时也必须提供众创空间入孵企业和团队的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分开核算的承诺函。同一主体下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必须独立核算,相关经费不能混合使用。
五、申报程序
1、请首先登陆济南市科技局“济南市科技计划申报与管理系统” (网址:http://119.164.252.194/prg)中的“申报服务”栏,查看“帮助信息”内容,学习《济南市科技计划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科技计划申报系统的基本流程。建议使用IE8以上、谷歌、火狐浏览器进行具体操作。
2、请各单位通过“用户登录”或“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后,选择左侧菜单里面的“公共平台建设与孵化器专项”中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类别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填写说明》,按照提示要求进行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以PDF格式或word文件形式上传。
3、请各单位使用浏览器打印功能将申报单位信息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件打印一式三份盖公章(非法人孵化服务机构申报的加盖上级单位公章),于4月20日前送交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电话附后)审查受理。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证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统一行文报送市科技局。
六、联系电话
1、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66608810,66608855
联系人:科技园区发展与创业促进处:任晓明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F810房间
电子邮箱:kjjyqc@126.com
工作咨询qq号 :科技园区与创业促进群246686408,申请加群请备注“姓名-单位名称”
2、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受理联系电话
市中区科技局 82078337
3、技术支持电话: 82069878
济南市市中区科技局
2017年03月13日